
优秀消防员加分政策有哪些限制?

纪律处分影响:
消防员在职期间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衔、撤职等纪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5、10、15、20、30分。
转制后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减分同上。
退出消防员档案中存在弄虚作假加分的,应取消该情形加分;抹除减分信息的,应补齐抽取材料,减扣相应评分。
表彰与奖励:
获得重大表彰的退出消防员,可不参加评分量化,直接由政府安排工作。
在职工作期间,年限12年以内的,每满1年加2分,满12年后,每满1年加3分。
荣誉与贡献:
在灭火救援、抢险救灾行动中,个人被授予一级、二级英模称号的,每次加六十、五十分。
在灭火救援、抢险救灾行动中,个人荣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的,每次分别加40分、20分、10分、2分。
这些限制条件确保了消防员的加分政策既能够奖励有杰出贡献的消防员,也能够对有违规行为的消防员进行适当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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